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单位之一。
一、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三)考试工作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初试科目包括英语二、综合能力。 2、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及学习方式
(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
1.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 2.税务管理3. 土地资源管理 4. 工商行政管理
5. 公路铁路交通管理 6.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7. 组织人事管理 8. 公共财政与金融管理
9. 教育经济与管理
(二)、学制、学习方式、学位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学习年限2~4年。MPA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联系人:方老师 任老师
联系方式:15807140406 15071212780
QQ:903502885 820486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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