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自考)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计以及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专业代码:120103;
专业名称:工程管理
原专业代码:020279;
原专业名称:工程管理
课程 | 课程 | 课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最低学分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16/30 |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 ||
4 | 08118 | 法律基础 | 5 | |||
5 | 06779 | 应用写作学 | 5 | |||
专 业 核 心 课 | 6 | *06396 | 国际工程承包与管理 | 4 | 学位课程 | 35/35 |
7 | *04627 | 工程管理概论 | 4 | 学位课程 | ||
8 | *07138 | 工程造价与管理 | 5 | 学位课程 | ||
9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
10 | *06086 | 工程监理 | 5 | |||
11 | *06936 | 建筑法规 | 4 | |||
12 | 12386 | 岩土工程施工技术 | 3 | 技能考核 | ||
13 | 12388 | 工程测量实用技术 | 4 | 技能考核 | ||
选考课 | 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 |||||
毕业 考核 | 14 | *17996 | 工程管理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
其他要求 |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
说明:“*”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工程管理专业的就业领域涉及建筑工程、工程施工和控制管理、房地产经营以及金融、宾馆、贸易等行业部门的管理工作。这一专业涉及就业领域对人才的大量需求比较普遍。该专业就业领域所涉及到的工作是:综合系统地运用管理、建筑、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侧重于工程建筑、施工管理以及房地产经营开发,并熟悉我国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进行企业工程开发建设项目的经营和管理。
招生咨询08:30-22:00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