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下半年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据统计,目前银川市物业从业人员持证比例还不到20%,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上供不应求,炙手可热。
为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及工作技能,2012年8月举办物业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开课时间: 2013年7月7日
一、专业及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证机构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招生对象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及开课时间: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 培训费1050元 教材费60 考试费230元
物业管理员(四级) 培训费780元 教材费60 考试费180元
六、报考资料:
报名时请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工龄证明(单位开证明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1寸免冠照片7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向我中心索要)。
(工龄证明格式:兹有_____同志从事物业工作满___年以上,特此证明!公司盖章、日期)
七、咨询电话: 0951—5010978 18095113020 15109622011
联系人:薛老师
八、银川市报名和上课地址:金凤区政府东侧宁夏农业银行培训学校三楼
(公交路线:1路、11路、31路、39路、105路、106路等到紫园小区下车即到)
宁夏多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主要以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物流师等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为主,学校多年来成功举办了几百期学习班,几千名学员成功的培训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