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职院职业教育
【授课对象】:
【上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A栋108(洪山 广埠屯)
【乘车路线】:乘583、703、715、521、510、518路到广埠屯站,华师正门进
【时 间】:2016-06-29 【浏览次数】:87次 【学费】:¥880
【授课对象】:
【上课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A栋108(洪山 广埠屯)
【乘车路线】:乘583、703、715、521、510、518路到广埠屯站,华师正门进
【时 间】:2016-06-29 【浏览次数】:87次 【学费】:¥880
一、证书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经考核鉴定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职院认证中心,国家劳动部组织的职业资格认证统考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师、涉外秘书、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经营师)现全面招生,物流师作为新兴项目,本院参与认证考试出题8期,拥有8年的培训认证经验,通过率最高达95%以上,助近2500人获得所需的物流师资格证,丰富的历史积累、权威的主讲老师以及培训价格都是我们独一无二的优势!
1、此证为劳动者从事相应职业(工种)的资格凭证。
2、本证作为劳动者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二、申报条件:
(一)助理物流师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大专以上(含在读)学历,经本职业助理电子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二)物流师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
(三)高级物流师 取得本职业二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
四、培训时间:2016年10月16日至11月13日(每周日) 32课时
五、考试时间:2016年11月
六、收费标准:
依据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鄂价费[2004]196号文件确定的最低标准收费:
1、助理物流师:880元 (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
2、物 流 师:1280元 (含报考费、培训费、教材费)
七、申报材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二级需工作证明原件2份(要求有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