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以报考本专业。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该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 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该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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