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问校网:一站式提升学历的专业平台!

求学问校网

湖北自考

课程咨询
当前位置:求学问校网 > 真题辅导 > 湖北 > 正文

2021年湖北自考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bjj 发布日期:2021-01-20 11:53:46 来源:求学问校网

【摘要】2021年湖北自考法律基础考试大纲来了,还有部分样题。

求学问校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湖北自考法律基础考试大纲以及部分样题,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湖北自考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以下分章列出考核知识点并提出自学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国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

(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概论

考核目标: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并从宏观上掌握法律的概念、本质、作用及发展历程。为学生深入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奠定初步基础。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法律的发展历程;

2.识记:法律的概念与本质,法律的特征;

3.理解:正确认识法律的作用;法律的发展历程;

运用

1.分析判断:根据具体案例分析判断法律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

(二)中国宪法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及其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宪法的历次修改;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机制。

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考核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性质与根本政治制度

(2)规定和保障基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新时代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与基础。

(三)中国行政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与遵循;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行政法的范围及形式;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法治行政的要求;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违法的特征。

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及意义。

运用

1.举例说明:根据实例分析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2.分析判断:通过实例分析行政机关的管辖权。

考核内容

1.行政法律制度概述与行政法律组织制度

(1)行政与行政法;

(2)行政法的功能与原则;

(3)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以及行政组织方式;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行政系统

首长负责制和委员会制

(4)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2.行政行为法律制度

(1)行政立法的概念、权限及程序;

(2)行政处罚的原则及程序;

(3)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

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强制的程序、谦抑和救济。

(4)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及意义。

3.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1)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2)行政复议的基本要求及范围

(3)行政赔偿的方式及标准

(四)中国民事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性质;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物权的概念和特性;知识产权概念及类别;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特殊侵权行为;

2.识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物权法定主义;人身权、人格权的概念;

3.理解: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用益物权制度;

运用

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分析判断:根据具体案例分析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类别;

4.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

考核内容

1.民事法律制度概述

(1)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民法的性质和基本原则

(3)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2.民法的基本制度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法律行为

3.物权法律制度

(1)物权一般制度

物权的概念及特性;物权法定主义;物权的客体;

(2)用益物权制度

4.债权法律制度

(1)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2)不当得利之债与无因管理之债。

5.人身权法律制度

(1)人身权的概念及其种类

(2)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1)知识产权的概念

(2)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7.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

(1)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2)继承法律制度

8.侵权责任法律制度

(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五)中国商事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商法与商事法律关系等的概念与特征;理解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与破产法相关制度;正确认识商事关系中的各种法律纠纷与裁决;培育学生自觉依法进行商事活动以及利用商事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商法的特征、商事主体的概念及分类;公司的种类;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票据行为的种类;

2.识记:商法的概念;商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概念及变更的形式;证券法的基本原则;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

3.理解: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保险经营规则;破产中的重整与和解;

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公司的种类分别就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进行举例说明;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是否合法;

3.实践体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建立公司所需完成的各项流程;

考核内容

1.商事法律制度概述

(1)商法的概念和特征

(2)商事法律关系

概念;特征;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

2.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概述

概念、特征、种类;

(2)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

(3)公司的组织机构

3.证券法律制度

(1)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2)证券市场信心公开制度

4.票据法律制度

(1)票据和票据法概述

(2)票据权利的概念、取得、行使与保全、消灭;

(3)票据行为的种类、形式要件;

5.保险法律制度

(1)保险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2)保险合同的特征、当事人与关系人

(3)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

(4)保险业法律制度

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与管理

6.破产法律制度

(1)破产的概念、申请与受理

(2)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

(3)破产中的重整与和解

(4)破产清算

破产宣告、变价和分配;

(六)中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法律制度、广告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会计与审计法律制度、价格法律制度、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与银行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正确辨识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经营行为,明确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消费者的权利;理解我国市场经济中的经营者价格行为与政府定价行为,深刻认识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掌握相关银行法律知识,依法从事经济与金融活动。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广告的准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会计的基本法律制度;价格与价格体系;税收的种类;

2.识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种类;消费者的权利;税法的基本原则与构成要素;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念及立法指导思想。

3.理解:经营者的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经营者价格行为和政府定价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运用

1.举例说明:根据现实案例说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所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判断市场经济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经营行为。

考核内容

1.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

2.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律制度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2)反垄断法

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垄断范围;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种类;

3. 广告法律制度

广告的概念及准则

4.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1)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标准化制度;产品计量制度;产品认证制度;产品许可证制度;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产品质量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

产品瑕疵责任、产品缺陷责任;赔偿方式及范围、赔偿程序;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1)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的权利;

(3)经营者的义务

(4)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6.会计法与审计法律制度

(1)会计的概念及基本法律制度

(2)审计法的概念及基本法律制度

7.价格法律制度

(1)价格及价格体系

(2)价格法的概念及作用

(3)经营者价格行为与政府定价行为;

(4)价格总水平调控与价格监督

8.财政税收法

(1)财政与税收的目的;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2)预算与预算法的概念;

(3)税收的概念与税法体系

(4)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与构成要素

9.银行法律制度

(1)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概念及立法思想

(2)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3)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七)中国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掌握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正确认识与深入理解我国适应市场经济的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培育学生爱护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习惯与法律意识。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渔业法律制度;草原法律制度;矿产资源法律制度;

2.识记: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森林法律制度相关内容;构成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3.理解: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内涵;《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及对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的意义;《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内容及其应对我国乃至全球大气污染问题的意义;

运用

1.举例说明:根据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找到相对应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我国科学制定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

考核内容

1.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1)我国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过程

(2)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2.自然资源法律制度

(1)土地法律制度;

(2)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

(3)渔业、草原、森林与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相关立法;

3.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1)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2)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3)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4)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5)其他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八)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明确构成劳动法律制度的主要方面以及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制度;同时了解就业促进法律制度,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理解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同时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保障与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过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2.识记:《劳动法》;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法》;公益事业。

3.理解: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对修改、完善《劳动法》提出的新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运用

1.举例说明: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分析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考核内容

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概述

(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完善

(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2.劳动法律制度

(1)劳动法律基本制度

《劳动法》、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的特殊保护

劳动争议

修改与完善《劳动法》的必要性及意义

(2)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3)就业促进法律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法》及其对从业人员权利的相关规定;

(5)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职业病的概念

《职业病预防法》防治职业病的制度与措施;

3.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1)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障制度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几个方面;

(2)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3)公益事业捐赠法律制度

(九)中国刑事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

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

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

运用

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

考核内容

1.刑事法律制度概述

(1)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2)刑法的任务与基本原则

(3)刑法的效力

2.刑法关于犯罪的一般规定

(1)犯罪的一般概念

(2)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观条件;犯罪主体条件与犯罪主观条件;

(3)犯罪的形态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4)犯罪排除的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3.刑法关于犯罪的具体规定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4.刑法关于刑罚的一般规定

(1)刑罚的体系

主刑、附加刑

(2)刑罚的裁量与执行

(3)刑罚的消灭

(十)中国诉讼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识记:诉讼法律制度的共同原则;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

3.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考核内容

1.诉讼法律制度概述

(1)诉讼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诉讼法律制度的共同原则

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

2.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两审终审制

公开审判制度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2)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

民事诉讼主管

民事诉讼管辖

事诉讼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证据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3)民事诉讼的程序

3.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4.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刑事诉讼法律的基本制度

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

(十一)国际法律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法的分类、渊源以及基本原则;明确国际法的主体及其与国内法的关系;掌握《国籍法》中有关对我国居民以及来华外国人的相关制度;在学习《海洋法》的基础上能够做到区分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与公海等的划分情况;了解《条约法》以及我国外交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深入了解联合国及其具体运作规则;了解其他国际专门机构及区域性国际组织相关概念与性质。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国际法的概念、分类与渊源;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了解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具体划分及相关法律制度;

2.识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居民;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与公海;条约的缔结程序;联合国;

3.理解: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联合国的主要机关。

运用

1.举例说明:结合海洋法相关知识,谈谈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2.分析判断:结合引渡和庇护相关知识,谈谈如何有效地将外逃犯罪分子惩之以法。

考核内容

1.国际法概论

(1)国际法概述

国际法的概念、分类、渊源与基本原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2)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国家领土、国家承认、国家责任

(3)居民

《国籍法》及其相关规定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引渡与庇护

2.海洋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法

(1)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与公海

(2)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3.条约与外交机构

(1)条约的缔结

缔约能力

条约的缔结程序

条约的效力及揭示

条约的修改与终止

(2)外交和领事关系

外交与外交机关

外交代表的派遣与接受

领事的职务

(3)国际组织

联合国及其主要机关

专门机构及区域性国际组织

(十二)国际私法制度

考核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私法的相关知识;掌握国际私法的范围、特征、目的,以及中国的国际私法发展的相关情况;了解国际私法规范及其基本法律制度;掌握国际私法中涉外民事法律、涉外物权及债权法律以及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的相关知识。

基本要求

认知

1.了解: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与法律调整方法;国际私法以及中国的国际私法发展的历史;

2.识记:国际私法的范围、特征、目的和方法;反致的概念与类型;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涉外合同;

3.理解:国际私法的性质;外国法的适用;

考核内容

1.国际私法序论

(1)国际私法的意义

国际私法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法律调整方法、特征、范围

国际司法的目的、宗旨、性质

(2)国际私法的历史

传统国际私法学史、中国的国际私法立法

2.国际私法总论

(1)国际私法规范

(2)国际私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反致的概念、类型

3.国际私法各论

(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法人

(2)涉外物权以及债权法律关系

涉外物权类别

涉外合同及涉外侵权行为

(3)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关系

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本大纲是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制定的。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本大纲明确了《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的内容及深广度,规定了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它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本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基本一致,大纲所涉及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都包括在指定教材中。本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则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

(三)自学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本课程使用的自学教材为:高其才主编的《法律基础(第五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

(四)自学要求与自学方法

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课程基本要求明确了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要求中的知识点构成了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本课程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在学习要求中,对各部分内容掌握程度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四个层次,其表达用语依次为:了解、明确;理解;深刻理解;掌握、会用。

为方便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各章的学习要求中也指明了各章内容的重难点。

本课程共5学分。

在自学时,考生首先应认真通读教材,从总体上全面把握教材的内容;其次,应按照大纲要求,对教材的知识点进行整理归纳,以熟练掌握教材的主要内容;再次,要联系实际思考问题,以深化对教材内容的理解,并能运用有关的理论分析实际问题。

(五)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本课程共5学分,建议本门课程的社会助学辅导时数为90学时。在辅导时,应注意引导考生全面把握教材的内容,同时着重讲解大纲指出的重难点内容,帮助考生掌握课程的主要知识点。还应帮助考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提高理论思维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QQ截图20210120115927

(六)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点自身的特点不同,本大纲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四个认知能力层次从低到高依次是: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识记是指对本课程中的名词、概念、原理等知识点的记忆或识别;领会是指能掌握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并把握其联系和区别;简单应用要求能运用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中的部分知识点,分析和解决一般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综合应用是指能运用本课程规定的多个知识点,综合分析和解决较复杂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七)关于试卷结构及考试有关说明

1、考试方式及时间:本课程考试的方式为闭卷笔试,60为合格;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时只允许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内容覆盖到章,并适当考虑课程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本课程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是否熟练运用。不应出与大纲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了解占10%,识记占20%,理解占40%,运用占30%。

5、本课程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大体为:2:3:3:2。

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明显的区别,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对不同的考生而言,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不同的难度。

6、本课程自学考试试卷的主要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

A.概括性特征 B.普遍性特征C.规范性特征 D.严谨性特征

二、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职责有( )

A.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B.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监督

C.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代理被监护人参加民事诉讼

E.对被监护人的不法行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三、简答题

·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四、论述题

·结合香港、澳门的回归,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北自考法律基础考试大纲以及部分样题,大家要根据考试大纲好好复习,祝大家有个好成绩。


编辑推荐:

2021年湖北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报考须知(面向社会)

2021年湖北省自学考试大纲汇总

免费获取【求学问校网】为您定制的学历提升方案
标签:

【原创声明】本文内容系求学问校网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求学问校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千元助学金

全国仅3000个名额

求学问校网服务条款

已帮助40万意向学员用户成功提升学历

立刻提交您的升学信息,离本科梦想更进一步!

求学头条

  • 最新更新
  • 最新专题
  • 最新问答
自考微信公众号
成考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027-86646545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考生在线咨询

求学问校网微信公众号 求学问校网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08:30-22:00

求学问校网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求学问校网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