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通知公告获悉,华东师范大学自考关于论文实行查重和调整论文写作申请条件已经公布,具体通知如下:
撰写本科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生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之一,是本科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学术探讨和研究的实践过程,也是本科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前期在个别专业试点的基础上,自2021年6月起,我校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全面实行查重制度。
毕业论文是考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考生本人应严格按照论文指导教师具体要求认真、按时地完成毕业论文,并对自己的论文质量负全部责任。严禁抄袭或代写,凡被导师确认抄袭,论文将被判为不及格。考生论文提交后,论文平台先进行重合度检测,如重合度大于或等于20%,将被退回。考生可以根据查重报告降重修改后再提交,直至重合度不超过20%(小于20%),导师才会批阅学生论文。
未经同意的、逾期的、已开题但之后不与指导老师联系以至未完成论文写作和参加答辩的、擅自不参加论文答辩的、论文虽经修改仍达不到指导老师要求,无法如期答辩的,论文截止提交后仍未上传论文的,以论文不及格论处,须重新办理论文申请并缴纳论文指导费。
论文写作过程全部在论文平台上进行,学生一旦通过论文写作申请,必须按照各专业规定的时间节点撰写论文。
自2022年起,通过本科段所有课程考试(含加考课程)方能申请撰写毕业论文。
华东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