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同时,也为进一步提高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效率和照片质量,即日起我院全面启用新的电子照片采集方式,原用的采集方式同时停用。
为维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及保证毕业生信息的规范性、安全性和准确性,我院网络教育学生必须按照学院指定的采集途径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照片的采集。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将无法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不能毕业)。自行通过其它途径进行电子照片采集而引发的所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凡涉及在2021年春季毕业且至今还未完成电子照片采集的学生,请务必在2020年11月8日前通过新的采集方式完成电子照片的采集。
2020年秋季电子注册备案的新生,可在11月3日后通过新的采集方式进行电子照片的采集。
照片采集对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网络教育在籍学生(当前“采集情况”为“已采集”的学生除外,其它状态的学生均需通过手机小程序进行电子照片采集)。
学习中心查看路径:学院网站——在线学习——学生电子照片采集——“采集情况”项。
学生查看路径:学院网站——在线学习——电子照片采集情况查询。
重要提示:“学籍状态”为“在籍”且“采集情况”显示为“未上传”、“已上传”、“需重新上传”的学生,均需通过手机小程序完成电子照片采集。
照片采集的完成时间节点:
1、春季(上半年):学生需在5月10日前通过手机小程序完成电子照片的采集。6月上旬,学生可在我院网络教育平台查询学籍卡照片。
2、秋季(下半年):学生需在11月10日前通过手机小程序完成电子照片的采集。12月上旬,学生可在我院网络教育平台查询学籍卡照片。
逾期采集的电子照片将随下批次一并处理(电子照片的采集功能全年开放)。
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网络教育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