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关于加强招生管理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关于加强招生管理的通知介绍如下:
各学习中心:
为确保网络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依据上级及校、院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习中心应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历教育规范管理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规范招生行为。
1、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与中介机构或个人签订招生协议;
2、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若需在互联网或平面媒体上做招生广告,请先报报学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备案,获得回复后进行。
3、严禁乱发广告、乱招生、乱承诺、乱收费等行为;
4、严禁异地招生。
二、继续严格落实身份证识别器读取数据工作
所有报读网络教育的学生必须通过身份证识别器读取基本信息,学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在上报阳光招生平台注册后不能勘误。请各学习中心高度重视信息核对工作,确保首次入学测试时考生基本信息、电子照片信息的准确性。
三、认真做好入学测试前各项报名资料的核查工作
2016秋开始,各学习中心开展网络教育招生工作请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入学测试前各项上报数据(含学生详细联系方式)务必完整、准确;
2、专升本考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验证后方可安排入学测试;
3、平台设置的必填项信息不完整的不予安排入学测试;
4、明确招生对象为成人从业人员;
5、持异地身份证的考生报名时参照湖北省成人高考报名要求,到学习中心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一种即可),无论报考何种层次的考生,若不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一律不予报考。
a.身份证号为外地但有本地户籍的考生应出具本省户口簿或当地居住证;
b.在本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异地考生应出具提供本地核发的医保卡或社保卡原件。
C.无本地户口簿、医保卡、社保卡、居住证的个别考生,应提供在本地工作或居住的有效证明材料,但报名前需通过学习中心提前与我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沟通,获得认可后方可报名。
6.考生到学习中心报名确认点前,务请考生了解并携带齐全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习中心应将异地生源的相关资料汇总,提交我院审核。所有考生通过审核方可报名安排入学测试。
7.其他工作依照《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入学测试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3)的规定执行。
8.在招生过程中,若遇本通知未纳入的事项,或对本通知有关规定不清楚的,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沟通。
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关于加强招生管理的通知就介绍到这里了,更多华科网教的信息大家可以查询本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