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立聚教育制冷工招生简章
一、 职业名称:
制冷工
二、 职业定义:
操作制冷压缩机及辅助设备,使制冷剂及载冷体在生产系统中循环制冷的人员
三、 申报条件:
-----制冷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并从事制冷工工作时间2年以上。
----- 制冷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符合下列任一条件
①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并从事制冷工工作时间6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初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制冷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①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并从事制冷工工作时间10年以上。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制冷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或累计17年以上者。
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者。
-----制冷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①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7年或累计19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者。
②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2年或累计1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后,并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③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④取得本职业技师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者。
⑤取得本职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从事本职业一线生产(经营)者。
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或累计12年以上,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④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⑤相关专业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者。
发证机构: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合格者,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官网可查:
报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一路19号紫晶城14楼1420室(中心百货旁)
联系:027- 孙老师 杨老师
客服:
: E-MAIL:@
立聚教育是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1、安监局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电工,焊工,制冷工登高架,铲车,挖掘机,装载机)2、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行吊、吊车】,厂内机动车辆【叉车】,3、建设厅的建筑六大员(资料员,预算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建筑企业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架子工,建筑电工,塔吊,外用电梯,塔吊指挥,物料提升机),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等级证{劳动局},(绿化工,花卉工,石工,盘景工,育苗工,草坪建植工,林木种苗工,桩工,假山工,果树园艺工,管道工,抹灰工,砌筑工,钢筋工,防水工,测量放线工,房屋建筑模板工,建筑材料试验工,建筑油漆工,信号工【施工】),5,电监局(高低压电工进网证,特种电工进网证【电缆作业】【继电保护】【高压试电】)等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化企业专题培训、管理咨询、拓展训练、人才服务等项目,为社会培训紧缺的管理人才及技术操作人才,为个人创造职业发展机会。教学理论超前,认证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