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代表长江大学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护学生权益、规范招生秩序,现就2019年成教招生工作严正声明如下:
一、长江大学成教招生宣传材料,以我院官方网站和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开展招生宣传的必须是与我院签订协议的合作办学单位,各单位对自己的招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合作办学单位严禁接收挂靠生源,一旦发现,将收归本部;
四、学费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缴,不得乱收费;
五、我院未授权任何教职工直接参与合作办学单位招生工作,凡假借长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工名义招生的都属欺诈行为,与我院无关,广大考生务必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
六、我院将对社会办学机构和人员虚假招生的有关信息进行清理,并保留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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