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考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试行)相关通知介绍如下:
档案管理工作是部门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从事招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历史纪录,为加强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1、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年代,类别合理存放。
2、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准予查阅。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室内查阅,原件不得借出。
4、处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应立卷归档。
5、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6、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案卷整齐美观。
7、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收的案卷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保存。
8、应坚持做好档案资料收集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文件、资料的登记工作,使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处的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成人高考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试行)安排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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