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全体考生:
值此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开考之际,我们郑重向你们发出倡议: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端正考风、净化考场,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是在当今社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素质基石;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是诚信立人之根本。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试违纪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在校学生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或组织团伙作弊的、或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一系列法律修改决定,其中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对国家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拟将入刑定罪,具体内容如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国家秘密的属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全国统一类考试所涉及的答案往往为绝密级国家秘密,比如高考、研究生考试、自考、成考等。如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答案,有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学们,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在国家级考试中违纪舞弊,就是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一定要认真复习、精心备考,诚信考试、守信做人,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社会!
荆楚理工学院全体自考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