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教学基地:
为确保我校成教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就做好2018年成教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1、与我校签订了2018年正式办学协议的站点,可以“湖北工业大学***教学点”名义,对外开展招生,不得直接以“湖北工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成招办”等名义对外宣传招生,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招生资格。各函授站的招生宣传资料、招生广告以及相关新闻稿件必须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发布,由此引发纠纷的由站点承担全部责任。
2、2018年没有签订办学协议的站点,不得以我校名义对外招生,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学校还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二、招生专业
2018年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审批的专业为准,目前可按2017年专业开展招生宣传,待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将及时在QQ群里通知并上传学院网站。2018年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接受转专业申请,相关站点在开展招生宣传时,不得随意承诺入学后转专业。
三、规范收费
1、各站点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学生学费。除了按标准收取学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论文评审费、答辩费、信息处理费、工本费等。
2、各站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生源人数以及办学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学校缴纳学费分成。无故不按时缴纳或拒绝按时缴纳学费的,将直接取消该站点下一年度招生资格。
3、对违规收费站点,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该站点成教招生资格,终止合作关系。
湖北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