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对象
自学考试本科衔接助学班注册对象为普通高职高专学校二年级及以上、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禁止接纳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在读专科学生参加本科衔接教育。
高职高专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中的有关规定审查普通高职高专二年级学生的专科学籍,将学生学籍号录入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管理系统,并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备查。学籍号即考生号。统一录取的新生的考生号以教育部招生库考生号为准,特殊类别的新生以学校统一编排并报教育部的考生号为准。
二、注册专业
由华中农业大学主考且已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的2012年上半年本科衔接班专业。
三、注册方式
1、所有参加衔接教育的考生必须通过省自考办下发的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管理系统录入注册信息。
2、新生注册数据由举办学校统一录入后连同相关纸质注册材料交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自考办对注册信息进行初审,并按学校、专业顺序统一编排准考证号。所有注册信息只有在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终审后方可被认为注册成功。
四、注册要求
1、各举办学校应严格认真地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教育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2〕3号)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本次注册工作。
2、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自2012年5月新生注册工作起,将试行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2012年11月份全面推行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新生注册基本信息,请各举办学校务必做好学生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和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的宣传工作。
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对于不能采集信息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如临时身份证、消磁或损坏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由衔接学校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复印件、户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并附纸质和电子版全部不能有效采集信息的学生名单),通过我校审核后,再由举办学校手工逐一录入自学考试注册管理系统注册,并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报省自考办审查备案,待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后再办理身份信息确认手续。
3、请各举办学校务必使用最新发放的“自学考试注册管理系统”完成新生注册数据录入工作,程序下载见附件2(请先务必完全卸载旧程序,并删除旧程序的安装文件夹后再安装新程序)。程序安装后请先与考试院的服务器同步数据参数(在程序的“系统设置”-“同步服务器参数”功能内完成)。。
4、各举办学校录入数据时请使用系统默认的流水号顺序,待数据经我办初审汇总后,将全部统一为考生编排准考证号。
五、注册材料报送要求
1、注册数据及材料报送时间:2012年5月8日前。
2、注册材料:
(1)注册系统导出的预注册数据(在程序的“预注册信息查询”-“导出DBF文件”功能内完成)。
(2)注册系统打印的“新生注册校对表”,并按要求签章。
(3)注册学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或电子照片(特别是外省录取考生,请各举办学校务必提前准备好录取名册材料。如果使用电子照片,请将照片以所拍照的名册内学生姓名命名。)
(4)无二代身份证采集数据的学生名单和学生身份证明。
(5)举办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盖章的《拟注册考生学籍信息表》(要求填写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籍号、原普通招生录取专业)。
(6)举办学校以学校名义申请开展衔接教育的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学校具体主管部门和责任人、保障教学和学生管理的措施、注册专业和各专业准确注册人数。
(7)按协议要求规定的注册新生第一年学费(须按人头交清)。
华中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