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2011陕西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4月3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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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陕西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4月30-5月13日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1-05-03     浏览 40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陕 西 省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陕建执注[2011]13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保障建设局(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各物业管理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3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7日上午9:00-11:30考《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考《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上午9:00-11:30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考《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考条件

  1、凡符合报名条件,2010年报考级别3(免一科)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可以继续报考,免试《物业管理实务》1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2、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4月30日至5月13日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 20Kb 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其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2011年5月3日-12日下午5时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311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函[2009]71号的规定,按每人每科7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考试前15天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2.《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应在答题前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3、考试教材发行工作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五、联系方式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29-87440575、87440576

  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029--87274344

  附件1: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符合继续免考一科级别人员名单

  附件2: 物业管理师考试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