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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9月16日止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1-05-26     浏览 22

2011四川第二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9月16日止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会[2011]5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2011年度拟安排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就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6月25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第二次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11月19日

  9:00-11:00   会计基础

  13:30-15: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6:30-18:00 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全市两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11年4月15日和9月16日。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将报名信息数据于2011年4月19日和9月20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录入会计从业资格报名系统后交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统一编制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各县(市、区)要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做好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特别要仔细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同时必须认真审核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和机读卡,避免信息填涂错误。凡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考试结束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考试结束后提供的相关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三、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

  原则上由市财政局组织本地考试考务工作。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需要独立组织考试的,需提前向省财政厅专题报告并经省厅同意,省厅下发书面文件通知市财政局后方可设立考点。全省两次考场编排工作分别于2010年4月底和9月底结束。

  四、成绩公布和复查

  省财政厅将于考试结束后60天内完成评阅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对其成绩有异议的考生,省财政厅可提供一次免费复查成绩。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将申请复查的考生信息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登记截止时间一般在省厅公布成绩后15日内,逾期不予受理)。市财政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之各地。

  五、命题及题型、题量

  2011年度考试命题、题型及题量与2010年度的基本相同,各科目题型及分值如下表:

考试科目 


题型及分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单选20分   多选30分   判断15分   简答15分   案例分析20分 
会计基础   单选15分   多选20分   判断10分   简答10分   业务综合题45分 
会计电算化   单选30分   多选30分   判断10分   简答20分   简述题10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精心组织考试,确保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