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山东省2011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布

武汉
当前位置:求学问校网首页>武汉资讯>武汉企业管理培训资讯

山东省2011高考填报志愿时间公布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1-05-18     浏览 43

录取批次及填报志愿

  (一)录取分6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一批、专科(高职)二批。

  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部委属高校、“211”工程高校和部分省属重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高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

  2.自主招生批:有关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

  3.本科一批: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有七年学制专业的高校或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4.本科二批:一般本科高校及专业,民办高校、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以培养成本收费的本科高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实践生本科专业。

  5.专科(高职)一批:所有本科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及部分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科专业。

  6.专科(高职)二批:部分省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市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科高校设立的独立学院专科(高职)专业,部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专业,职业技术学院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优秀运动员、实践生专科(高职)专业。

  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

  2011年实行远程网上填报志愿及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模式。

  6月28日-29日,填报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志愿。

  提前批可填报1个本科、1个专科及4类高校(军事、公安、航海、其他)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自主招生批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仅限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包括取得艺术(体育)特长加分资格的考生填报,且志愿必须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一致。本科一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二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6所高校,还可填报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7月17日-18日,填报本科二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7月24日,本科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7月28日,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一批一志愿。本科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选报4类高校及专业(公办高校及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独立学院及专业、民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投档时分数优先,按上述4个选项先后顺序依次投档。专科(高职)一批一志愿可填报1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月5日,专科(高职)一批征集志愿,同时可填报专科(高职)二批一志愿。专科(高职)一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填报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专科(高职)二批一志愿可填报一所高校、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月12日,专科(高职)二批第一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月16日,专科(高职)二批第二次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最多可填报4所高校,每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还可填报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8.艺术专业、体育专业、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实践生、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等类别的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与普通文理科相同。其志愿设置及填报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9.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高考成绩,参照《填报志愿指南》中招生专业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进行填报。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到原毕业中学填报志愿,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填报志愿,考生也可自行选择地点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为准。考生凭密码上网确认其填报的志愿信息,具有法律效力,无需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提前或逾期均视为本次填报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10.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有关中学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向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必要的帮助。

  1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中学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全面准确地提供有关高校和专业的招生信息;引导考生在全面掌握信息、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应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充分体现其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填报,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更不得擅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