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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2011考研调剂信息

来源:求学问校网     发表时间:2011-03-10     浏览 331

沈阳建筑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3月7日更新)

  根据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预计部分学科专业(领域)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将我校调剂的有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有关学科的要求;

  2.拟调入学科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相近或相关;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为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二、调剂程序

  1.在2011年国家分数线未公布之前,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全日制硕士招生栏”的“调剂报名系统”中,详细、真实、准确的填写报名信息。

  2.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将开通,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该系统重新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优先调剂已在我校“调剂报名系统”中报名的考生。

  3.调剂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学校将及时与符合调剂要求的上线考生联系,通知复试有关事项,请保持通信畅通。

  三、调剂政策

  1.学校将为成绩优秀的调剂考生预留一定比例的国家计划内(公费)名额;

  2.对机械、信息、材料类等部分生源紧缺的学科,学校为调剂录取考生分配国家计划内(公费)名额时予以重点倾斜。

  3.对申请调剂到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的考生,通过复试被录取的全部按国家计划内(公费)录取。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24-24692889-24694887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2.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及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简章,有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各招生单位联系人。

  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通知,均第一时间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领域)
招生单位名称  学科名称  联系方式
建筑与规划学院
地域性建筑研究所  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  建筑与规划学院
024-24692199

地域性建筑研究所
024-24690868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土木工程学院  固体力学  024-24691800
工程力学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市政工程  024-24690700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4-24690300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4-2469004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计算机应用技术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交通与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4-24692192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4-24692209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艺术学  024-24692251
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
文法学院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24-24692269
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