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护士执业资格证成绩管理办法已经公布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管理办法是什么?
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护士资格证书。
护士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证书领取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湖北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成绩管理办法了,大家都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