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其中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试等规定,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精神,结合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高职高专所修专业与报考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460人,详见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学校以办学资源为基本依据,参考考生报名情况,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开始前,在本校计划内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数。
(三)计划调整情况于7月2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hbfs.edu.cn/zs/)公示,并向主管部门备案。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网络报名与专业志愿初审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举办高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考生网报前应准确获取本人的身份证号。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考生只能报考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的一个专业,考生类型选择“普通考生”。报名期间可查看分校分专业报名情况,未通过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业志愿初审前可修改志愿。
3.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共分5个阶段进行。
(1)填报志愿。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8:00至7月1日23:00。
(2)学校审核专业志愿。时间为2020年7月2日8:00至18:00。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根据招生简章有关规定对考生高职(专科)阶段所学专科专业与所报考本科专业的相关性予以审核。期间,每名考生必须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报考专业的审核结果。通过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其所报志愿即为最终志愿并不得再更改;未通过高校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准备更改志愿。
(3)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更改志愿。时间为2020年7月3日8:00至17:00。对未通过高校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可更改一次志愿,考生按照第1步填报志愿的办法操作,在此期间考生只能更改报考院校和报考专业,无法更改其他信息。因考生未查阅专业审核结果等原因导致错过更改志愿或无法报考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考生更改志愿。时间为7月4日8:00至17:00。学校对前一阶段未通过志愿信息审核且更改志愿后报考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的学生进行专业志愿审核,此阶段仍未通过高校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其报名无效,且失去专升本考试资格。
(5)打印报名表。7月2日8:00至7月5日14:00,所有已通过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业志愿审核的考生必须通过报名平台下载打印《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确认网络报名成功。
(二)审核确认与缴费
审核确认与缴费共分4个阶段进行。
(1)上传信息。2020年7月7日8:00至7月8日17:00,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www.hbfs.edu.cn/zs/)专升本系统,上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双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电子照片(JPG格式,需本人签字)、毕业证原件电子照片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核对确认本人身份信息,并提交审核。
(2)学校审核。2020年7月12日8:00至13日17:00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审核结果。学校对提供资料不全或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符者作不通过处理。未经审核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缴费。2020年7月14日8:00时至15日17:00时开通网上缴费平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专升本学生报名费缴费操作指南见附件2),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应按时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4)公示。2020年7月17日,学校公布取得考试资格学生名单。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核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工作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各专业考试科目由“大学英语”和“专业课”组成,具体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见附件3、4、5。
(二)7月25日— 7月27日,考生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本人《准考证》,7月28日全天考试,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大学英语”统一安排在7月28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统一安排在7月28日下午15:00-16:30。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检验区,须按照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准备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应材料,并按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相关检测。严格执行“四必”。
(五)考生在入场检测时发现有发热等相应症状的,学校根据要求安排其进入专用考场考试,拒不服从安排者,学校可终止其考试资格。
(六)考生应诚信应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结果通报生源学校。对缺考科目或违纪科目,该门课程试卷成绩以0分计。违纪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校阅卷完成后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招生网专升本系统开放成绩查询。考生对成绩有异议需申请复核者,于成绩查询开放后3日内向学校申请复核,复核流程届时见学校招生网。复核结果无误,由工作人员通知学生本人;复核如发现问题,学校将通过招生网公示更正后的成绩。
五、录取
(一)录取。根据考生公共课大学英语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在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最后一名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二)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进行补录报名,接受专业志愿审核。审核通过者,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根据其大学英语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三)公示。8月上旬公示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预录取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预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名单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一律不得变更录取信息。
(四)预录取。预录取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学校依据网报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具体时间及要求网上另行通知。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被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录取的2020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同专业2020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一)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入学指南》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安排在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组织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班的可安排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享受奖助学金。
(四)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五)专升本学生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附件: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费缴费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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